浙江宁波 :建成首批网购领域“放心消费”单位

发布时间:2025-12-28 09:28:33浏览数:12

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(记者郑铁峰)8月2日 ,放心消费浙江省宁波市举行全市网购领域“放心消费”建设情况发布会 。浙江会上,宁波宁波在浙江省率先发布首批建设培育名单 ,建成包括1个“放心消费”平台、首批112家“放心消费”网店和14个“放心消费”直播间。网购宁波市网商协会、领域宁波直播电商联盟共同倡议规范经营、单位质量过关、放心消费售后可靠 ,浙江承诺一般消费争议不出网店 。宁波至此  ,建成“放心消费在浙江”建设也正式完成了由“线下”向“线上”的首批延伸 。

网购领域“放心消费”单位建设有何评价标准?据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,网购网购领域“放心消费”单位建设评价标准是领域在线下“放心消费”单位共性标准体系基础上  ,结合网络交易平台和网店 、直播间等各自经营特点 ,围绕4个维度制定而成 ,即资质透明、承诺公开;管理健全、质量保证;经营规范、售后健全;纠纷快处 、消费满意 。

其中 ,“放心消费”平台按照“有浓厚氛围、有制度规范 、有维权站点、有先行赔付 、有正向引导 、有合规宣传、有满意服务 、有购物保障、无理由退货 、无投诉出站”的“八有二无”标准进行评价。“放心消费”网店按照“有证照明示  、有承诺公示、有明码标价  、有纠纷快处  、有清晰追溯、有售后保证 、有规范经营”的标准进行评价 。“放心消费”直播间参照“绿色直播间”建设培育标准  ,在符合“放心消费”网店基本条件的前提下,对直播营销活动中的主体资质、商品销售、直播间管理 、经营行为等4方面进行评价。

根据计划安排 ,到2022年底 ,宁波将在网购领域实现“4个100%”的“放心消费”建设目标,即市域内较大规模网购平台100%创建“放心消费”平台  ,较大规模网店经营主体100%创建“放心消费”网店,创建单位100%建立经营者首问制和消费纠纷自主和解机制,消费者投诉处理率达到100% ,实现“一般消费争议不出网店,较大消费争议不出平台” 。

“通过网购领域‘放心消费’建设,进一步压实网络交易平台及网络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 ,加快形成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‘放心消费’一体化建设格局 ,营造‘经营规范 、质量安全 、服务优质、纠纷快处’的网络消费环境 ,促进网络交易消费争议源头解决,切实提高消费者获得感 、幸福感和安全感  ,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。”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
据悉 ,下一步  ,宁波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前期建设试点基础上 ,健全网购领域“放心消费”单位动态管理机制,探索出台“放心消费红黑榜”公示制度,按照“定期评价 、违规退出”原则 ,推动形成“网络营销规范、消费有效保障、行业健康发展”的良性态势 ,做强做优宁波网购领域“放心消费”品牌。

 

责任编辑 :赵英男